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招商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焦作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工作,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焦作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法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单位,以及经市科技局认定的单位负责推荐。无行政主管部门的由项目完成单位所在地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推荐。
二、推荐条件
推荐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要适应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的特点和规律,择优推荐科学性、创新性、系统性、成熟性和适应性强的项目。软科学项目必须是影响和进入市委、市政府职能部门以上决策或列入市政府职能部门以上科技计划的项目。每个项目的候选单位不得超过10个,候选人不得超过15人;候选单位和候选人排序必须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相关材料一致,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候选人(前3名)当年不能同时申报2个以上(含2个)请奖项目。
推荐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必须符合下列4项条件之一:
(一)2009年通过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
(二)2009年度市科技进步奖缓评的项目。
(三)截止2009年12月31日,已出版发行满两年以上(含两年)的科技著作。
(四)2009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
1.具有《发明专利证书》;
2.具有《农作物新品种审定合格证书》;
3.具有《新兽药证书》;
4.具有《新药证书》、《新生物制品证书》。
三、推荐材料
(一)书面推荐书主件是科技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在形式上,《焦作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为大十六开本(高297毫米、宽210毫米)竖装,文字及图表规格为高257毫米、宽170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不小于5号字,推荐书及附件要合装成册,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装订后不再另附加封面。在内容上,要求重点阐述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项目简介,限1200字;主要科技创新(发现、发明),限5页;第三方评价和推广应用情况,限2页。第三方评价和推广应用情况,主要提供与项目利益无关的第三方对推荐项目技术内容和推广应用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文件,如技术检测报告、鉴定意见或同行科技工作者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发表的评价性意见;推广应用情况,要求提供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的旁证材料;经济效益情况要求提供近两年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和项目完成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证明。
(二)书面推荐书附件是科技进步奖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要严格把关,精心汇集,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证明、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如:动植物品种、新药、医疗器械、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标准、环保和劳动安全等,需提供审批、审定证明等)、推广应用证明等。提供的评价证明和用户证明等附件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附件内容不得超过40页。
(三)书面推荐书要求打印。每个推荐项目必须报送推荐书正文2份和附件材料2份,推荐书正文须与附件材料装订一起,要求其中1套材料必须是盖有红色印章的原件,另外1套隐去全部候选单位和候选人,该份材料不盖单位公章,可以使用复印件。
(四)每个推荐项目必须报送《焦作市2010年科学技术进步奖报奖项目一览表》(A4纸)40份,该表不盖单位公章(要求其中10份隐去全部候选单位和候选人)。
(五)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等行业准入证明可使用复印件,但报送时须将原件一并送审,经审核后退回。
(六)每个推荐项目的全部推荐材料要分别装在两个资料袋内,其中一个资料袋装入完整推荐材料,另外一个资料袋装入隐去全部候选单位和候选人推荐材料。推荐材料概不退回,请各单位自留底稿。
(七)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提出每个推荐项目的推荐等级及理由,并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推荐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宣传贯彻2010年度市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通知精神,按照推荐方法、推荐条件、推荐材料和推荐时间,认真研究、精心指导、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的筛选项目,真正把优秀项目推荐上来。
(二)各项目完成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栏目如实、全面填写推荐材料,否则作为不合格项目退回推荐单位,不提交当年市科技进步奖评审。
(三)推荐受理时间:2010年度焦作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受理时间截止3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受理地点:焦作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与民营科技企业管理科(焦作市人民路人民广场西阳光大厦B座4楼409室)。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及《焦作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焦作市2010年科学技术进步奖报奖项目一览表》、《应用证明》(格式)和《焦作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著作类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可从焦作科技网(网址:http://www.jzkeji.gov.cn)下载。
点击下载附件
联系人:赵根根 樊玉东
联系电话:3569835
二○一○年三月九日